1947年,中共中央颁布 《中国土地法大纲》 ,明确规定 “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,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” 。一场彻底的土地革命在解放区全面展开,亿万无地、少地的农民无偿获得了土地和生产资料。【观察】此政策绝非简单的经济分配(“分田地”),而是一次深刻的 “社会革命”与“政治动员” 。它彻底终结了延续数千年的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,让 “翻身做主” 从口号变为农民看得见、摸得着的现实,最终凝聚成推翻国民党反动派的磅礴力量,成为解放战争胜利的根本保障。它奠定了新中国 “工农联盟” 的国体基础,也为此后所有涉及农村、农业的重大政策(从合作社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,再到乡村振兴)设定了一个必须正视的历史前提和民心坐标。 [原文链接]